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| 后台登陆
 
站内消息
栏目导航
校长寄语
振高之声
学校概况
学校管理
质量兴校
厚德载校
招生咨询
学子乐园
教师队伍
学校荣誉
联系我们
站内搜索
 
联系我们

丹东市振安区高级中学
地址: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
电话:0415-4190012
网址:www.ddzagz.com

邮箱:ddzagz666@163.com

振高之声
您的位置:首页 > 丹东市振安区高级中学 > 振高之声
关于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“征集志愿”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/7/15 9:46:55 文章来源: 人气:3040

 

关于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

“征集志愿”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市招考办:

2014年辽宁省普通招生录取各阶段“征集志愿”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,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省招考办将于每次填报“征集志愿”当天5:00后通过“辽宁招生考试之窗”网站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公布征集志愿计划情况及填报“征集志愿”资格

二、“征集志愿”计划中,各院校(专业)的报考资格、语种、学制、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,请查阅《辽宁招生考试》杂志和各高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。

三、达到原公布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,可按公布的相应批次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“征集志愿”。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“征集志愿”执行,相应批次原报志愿无效。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。

四、高考“征集志愿”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,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,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有关批次有关阶段“征集志愿”视为自愿放弃当次“征集志愿”。

五、请各地按照《关于做好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》(辽招考办字〔2014〕97号)做好准备和相关工作,尽量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。在网报系统开通期间,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须安排人员值班,处理志愿填报有关问题(如重置密码等),做好咨询和有关指导;设立咨询电话,向社会公布并安排人员值守。

附件: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阶段“征集志愿”

填报工作公告

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

2014年7月14日


附件:

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阶段

“征集志愿”填报工作公告

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(文史、理工)本科提前批,本科第一批A、B段,本科第二批,本科第三批,专科(高职)院校批次实行“征集志愿”补充录取。在相应批次的有关阶段录取结束后,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,省招考办将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(www.lnzsks.com)和我省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。达到相应批次填报“征集志愿”分数要求、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,可在规定时间填报“征集志愿”,参加“征集志愿”录取,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“征集志愿”视为自动放弃。

本科提前批,本科第一批A、B段,本科第二批安排一次“征集志愿”补充录取。本科提前批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,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。本科第一批A、B段,本科第二批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;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,服从志愿如填愿意,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、专业,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,一律视为不愿意,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。每个批次(段)后设该批次(段)服从志愿,服从志愿如填愿意,视为服从该批次(段)的所有学校,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,一律视为不愿意,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。

本科第三批,专科(高职)批次安排两次“征集志愿”补充录取。本科第三批,专科(高职)批次第一次“征集志愿”和第二次“征集志愿”,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;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,服从志愿如填愿意,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、专业,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,一律视为不愿意,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。本科第三批,专科(高职)第二次“征集志愿”设批次服从志愿,服从志愿如填愿意,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,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,一律视为不愿意,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。

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阶段“征集志愿”均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,为顺利完成志愿填报,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《招生章程》、《辽宁招生考试》杂志刊登的招生计划、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,并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程序完成高考志愿填报。

一、登录方式

1、考生应使用IE7、IE8或IE9浏览器登录网报志愿系统。

2、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有两种方式:

一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:http://gkzy.lnzsks.com,二是通过“辽宁招生考试之窗”网站(www.1nzsks.com)的“2014年高考“征集志愿”填报入口”链接,登录“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”。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,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填报。

二、“征集志愿”网上填报的基本步骤

1. 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(用户名、密码与原高考志愿网报时相同)。

2.阅读考生须知、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。

3.输入考生号、密码、验证码,进入志愿填报系统。

4.选择填报当前批次“征集志愿”的院校及专业志愿(填入院校、专业的代号)。

5看到系统提示“志愿保存成功”后,方可确认填报成功。确认填报是否成功,考生可选择“总览志愿”功能进行确认。

6.查看、修改有关批次“征集志愿”信息。

7.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(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)。

8网报志愿结束后,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。

三、特殊问题处理

考生忘记了密码,须在填报“征集志愿”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(市、区)招考办办理。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,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。

四、特别提醒

1.考生须于各阶段填报“征集志愿”当天5:00后通过“辽宁招生考试之窗”网站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及是否有资格填报“征集志愿”。具体查询位置:征集志愿计划查询在“招考新闻”栏目的“×××××批次征集志愿计划查询”;填报资格查询在“查询中心”栏目的“×××××批次‘征集志愿’填报资格查询”。

2.“征集志愿”计划中,各院校(专业)的报考资格、语种、学制、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,请查阅《辽宁招生考试》杂志和各高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。

3.达到原公布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,可按公布的相应批次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“征集志愿”。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“征集志愿”执行,相应批次原报志愿无效。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。

4.高考“征集志愿”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,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,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有关批次有关阶段“征集志愿”视为自愿放弃当次“征集志愿”。

5.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,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。在公共场所网报时,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,以免泄露。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。

6.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,避免因网络即时访问量增大导致网络出现不流畅、运行缓慢、拥塞等问题,甚至偶遇当地突发停电、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,影响顺利提交志愿,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。

7.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,填写后仔细检查。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,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,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。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,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。考生“最终确认保存”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,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,将不能再进行改动,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。

8.在志愿网报期间,除考生本人外,任何人均查询不到考生所报志愿信息。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、填报,凡因他人代填、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9.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,请考生及时与有关县(市、区)招考办联系。

、各批次“征集志愿”时间

考生填报“征集志愿”的时间规定如下:

(1)7月15日8:00-12:00,填报本科提前批次院校“征集志愿”

(2)7月20日8:00-12:00,填报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“征集志愿”

(3)7月25日8:00-12:00,填报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“征集志愿”

(4)7月31日8:00-12:00,填报本科第二批院校“征集志愿”

(5)8月5日8:00-12:00,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第一次“征集志愿”

(6)8月7日8:00-12:00,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第二次“征集志愿”

(7)8月12日8:00-12:00,填报专科(高职)院校第一次“征集志愿”

(8)8月15日8:00-12:00,填报专科(高职)院校第二次“征集志愿”